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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长鸣
河北打响“吃喝歼灭战”,对23种情形下猛药,跟谁吃、在哪吃、为啥吃,全都要查清
2019-08-02 20:00  

原标题:【解局】最近,河北打响了一场“吃喝歼灭战”

传说中的“吃喝歼灭战”最近烧到了河北。

有眼尖的网友发现,七月以来,河北省多地纪委监委披露了一连串违规吃喝的典型案例,“集中整治违规吃喝问题”行动也在该省正式展开。

从媒体披露的内容来看,这场“战役”决心在八月底前打完;而其力度之大、范围之广,恐怕也绝无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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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纪委监委官网公布的违规吃喝案例

整治

空前力度体现在哪?

岛叔仔细研究了这轮河北“吃喝风”的整治方案,还真收获不少:

其一,整治规格高。本次整治,由省、市分若干小组带领新闻媒体下沉到各县市,可谓“一杆子插到底”。

其二,整治态度坚决。从已经披露的案例看,党纪、政纪处分毫不含糊,还有不少领导干部仅因违规吃喝就被免职。

其三,整治范围广。省纪委监委制定的《行动方案》就梳理出“违规公务接待、违规使用公款购买高档食材报销餐费、不吃公款吃‘老板’”等3个方面、23种表现形式,针对性之强,如拈针绣花。

其四,干预力度大。整治行动强调对个人用私款聚餐进行彻查,谁组织的、与谁吃饭、在哪吃的、为什么吃,是否存在小团伙、拉帮结派等都要一一查清。

应该说,自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之后,全国各地的违规吃喝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就岛叔这些年的调研看,几乎所有的基层干部都举双手赞成整治“吃喝风”。基层干部都说,自从有了八项规定,“吃喝”负担确实减了不少。

而这次河北省的整治行动及其披露的案例,则说明“吃喝风”尚有顽固性、常抓不懈有必要性。

今年6月,河北保定市召开全市干部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通报了徐水区自然资源局局长崔志亚组织党组班子成员违规到企业餐厅吃喝的问题,随后,班子成员被集体免职、局党组被改组;此外,同期另有徐水区委副书记等6名处级干部因“吃喝”而被查处。

顽固性虽可见一斑,但由此认定去搞毕其功于一役的“歼灭战”的形式,则是有待评估的。

痼疾

既是陈疾,倒不妨先弄清病因,再下药根治。

具体说来,“吃喝风”最先起源于制度运行中的隐蔽机制。

比如我们都熟悉的科层体制,在一定意义上,它可以看作是由多重委托代理关系构成的交易体系,上下级之间充满着各种“讨价还价”。

一方面,上级为了调动下级的积极性,会将治理资源“稀缺化”,让下级来竞争——如此,下级就得“讨好”上级;另一方面,当上级也有落实更上级的政策压力时,就需要具有信息优势的下级的“配合”。

这样,上下级之间保持默契,尤其是主要领导之间有点“交情”,实在是制度运行的必要基础;而交情的维系抑或是误解的消除,也总免不了赖于那点美食小酒。

再者,“吃喝”也一度成了基层工作的润滑剂。

群众工作怎么做?几乎所有基层干部都知道,得和群众、尤其是村干部建立交情。毕竟村干部并非科层体制中的一员,正式制度激励对其作用有限。

在河北广大农村地区,党政领导干部在群众眼里还算是一个“有身份”的职业,“父母官”要是走入寻常百姓家,坐一坐、吃一顿饭,对多数人而言都算是一个“有面子”的行为。

过去,我们党强调不拿群众一针一线,干部“吃喝”确实是增加群众负担。但现在,多数群众已经步入小康,“吃喝”还真不是问题。并且,只要是经验丰富的干部,都不会白吃群众的,至少自己带点酒菜之类。

就岛叔的调研来看,很多地区的乡镇都存在一类“中坚干部”,他们经历过九十年代的乡镇工作,在村里或多或少都有几个朋友,做起工作来才得心应手。

从更广义的病源上说,“吃喝”,更是人情社会的必要存在。

广大基层社会是一个人情社会,人们通过人情往来,构筑起一套熟人社会网络。基层干部其实也是这个网络的一部分。大多数基层干部都是本地人,他们有自己的亲戚、朋友,也需要交际;即便是外地的年轻干部,一旦融入当地,也会逐渐建立起自己的社交网络。

毫无疑问,“吃喝”是人际交往的基本载体。工作有交集、有共同话题、甚至阶层品味也一样,干部之间自然而然就会形成“朋友圈”,而并不必然产生特殊的、具有政治意义的“小圈子”。

目的

从这回严整“吃喝风”的目的看,它主要针对的是“科层制度中的隐蔽机制”这一病根儿。其中的“整治违规公务接待”就是典型。

近年来随着相关规定的细化,“公务接待”的标准、范围都有了明确界定,这就为整治行动提供了依据。

只不过,这些规定难免和一些习以为常的“常态”做法相悖。

比如,“同城不能招待”这个规定,就很有意思。岛叔曾经的工作单位华中科技大学和现在的工作单位武汉大学,前几年被湖北省纪委通报批评,原因就是武大的同志到华中科技大学交流业务,交流到中午,的确到了饭点,那就吃个工作餐吧——这实在是很正常的做法,但就是违规。

至于下级招待上级,那就更是存在诸多“人之常情”了。“四菜一汤”的规定就有待商榷。怎么说呢,饭桌也是交流工作的重要场合,吃喝也是谈心交心的常见渠道,真按“四菜一汤”,怎么谈?怎么交流?估计草草吃完饭就走人了。

故而,几乎没有哪个属地政府会严格按照“八项规定”的要求来搞“公务接待”,很多时候,大家之所以要“违规”,是基于“抹不开的情面”。

但平心而论,这种针对官场“隐蔽机制”的整治的适度推行,对于恪守配套的工作纪律、公务员生活的健康化、工作的轻便化尚有助益。

据一位在河北基层工作的朋友的说法,这次严查特别涵盖的“私款聚餐”一项,倒也不无道理:毕竟据当地此前案例,所谓“正儿八经”的喝酒吃饭、联络感情的“私人聚会”,总难免掺杂一二“公家事宜”。

而有针对性地查处,就能对基层负重达成一定的“减重”效果、对干部个人工作效率有所提升。

真正有点麻烦的是,“吃喝”的“基层工作润滑剂”与“人情交往中介”这两重“身份”。

本身出于这两种缘由的“吃喝”是有合理性的,但在一些时候,它又难免和官场“隐蔽机制”绞结纠缠、难分难辨。

比如“不吃公款吃老板”这事,在很多地方就甚为普遍。就纪律规定而言,“吃老板”是铁板钉钉的违规“吃喝”,当事人被处理也不冤枉;但就实际工作而言,这种“吃喝”还得分情况——如果“吃老板”是出于利益交换,那必须严肃处理;但如果是为了工作畅通,则另当别论。

这回临城县纪委通报了一个案例:7月16日,临城镇党委书记马延法带着项目负责人(私企老板)到桥东区学习拆迁工作经验,对方不仅工作接洽得很好,还预定酒店安排了晚宴。当然,最后是私企老板买的单。

如果是在平常,马延法估计受个党纪轻处分就行了——毕竟也无涉于利益交换。但他的错在于“顶风违纪”,结果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并被免职的处分。

余地

从执纪执法的角度看,基层社会要是一片清澈那是最好。但在实践中,这几乎是不可能的。无论是官员还是商人,哪怕是其没有任何贪念和私心,也必定会在日常工作和交往过程中形成相对紧密的关系。

甚至于这种关系还会成为一种制度性行为。比如乡镇工作中普遍有驻村、包村和联村制度,那些工作做得扎实的驻村、包村和联村干部,必定会和村干部建立紧密的联系。

而乡村工作又没规律,也没那么多讲究,乡村干部之间在“吃喝”过程中把工作商量好了,是常态。

“吃喝持久战”的真正难处,恰在于如何应对这种常态。

从河北省各地的行动方案看,这次整治要运用数据筛查、调取录像等方式,重点在大型酒店、农家院、特色的牛肉店、驴肉店、烧烤店、海鲜店等十类饭店倒查私款聚餐,深挖背后是否存在小团伙、拉帮结派现象。

按照这种查法,没有哪个公务人员敢去外面消费,哪怕是正常交往也直接清零。问题是,这样好么?

如今的年轻干部也需要社交。岛叔曾对一个乡镇的所有80后干部挨个做了访谈,发现他们自己建有一个群,不仅在工作中相互帮忙——如哪个办公室文字工作特别多、要加班,其他人都会来帮忙;并且大家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去县城“嗨皮”一次。

该乡镇地处偏远山区,年轻人在上班期间只能住宿舍,工作生活长期一起,能不形成“朋友圈”?年轻干部如此,那年纪大一点的干部,长期在一个地方工作,不就更典型么?

把任何一个基层干部拎出来,清理其社会关系,都会有所谓的“拉帮结派”的嫌疑,如此,又真要一一下猛药?

“吃喝风”是该管,但是,在基层社会还是一个熟人社会、还讲究人情的情况下,整治的同时,也要避免损害基层社会的常规运转。

比较合适的做法是“明晰界限”:官场内部的吃喝要严管,溢出官场之外的就少管;八小时之内的严管,八小时之外还是要慎重;有利益交换嫌疑的要严惩不贷,仅是社交行为就当理解。

我们通常说,纪律要比法律的标准高,这是应该的。但也正因为此,执纪行为就更要谨慎,不能用高要求来规制常态社会。

归根到底,党员干部是体制一员,也是社会的普通一员。所谓严管,是要把权力关进笼子,而非把干部捆成粽子。

文/吕德文(武汉大学社会学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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